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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公招信息:盐城工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30人公告,报名时间6月16日至6月30日
3、2021年江苏盐城工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20人】
盐城市公安局盐都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2人,“职”等你来 关注我们获得更多内容盐城工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30人公告盐城工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盐城工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及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七)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八)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校院团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学生党支部书记;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二、报名(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1.报名、照片上传:6月16日9∶00-6月30日16∶00;2.资格初审:6月16日9∶00-7月1日16∶00;3.陈述申辩:6月16日-7月2日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6月16日9∶00-7月2日18∶00;5.缴费确认:6月16日9∶00-7月4日12∶00。(二)网上确认(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三)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确认符合各项报名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党员身份须由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开具时间为近三个月以内)。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工作职责和任职起止年月。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3.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2年7月5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④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四)资格复审要求暂定于2022年7月8日9:00-17:00在盐城工学院希望大道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网上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供招聘单位核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空白未签订,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需提供),身份证,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考试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一)笔试1.笔试内容为高校辅导员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不指定大纲和教材。2.笔试暂定于2022年7月9日。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盐城工学院网站(网址:www.ycit.cn)进行公布。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如某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不足该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进入心理测试、面试人员名单(包括笔试成绩及其排名)将在盐城工学院网站(网址:www.ycit.cn)公布。(二)心理测试面试前组织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心理测试主要以答题或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核项,不计入总成绩。(三)面试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方式将在盐城工学院网站(网址:www.ycit.cn)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四)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四、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五、公示与聘用学校将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盐城工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因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学校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盐城工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六、招聘政策咨询盐城工学院学生处和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七、招聘工作监督盐城工学院纪委机关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15-88168329八、招聘工作举报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电话:025-83335135。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举报电话:025-83230723。九、技术支持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盐城工学院2022年6月14日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找工作,招人才,就上盐城招聘网 — END — 篇幅有限,更多好工作请点击小程序查看👇 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盐城工学院考点 考 务 工 作 手 册 盐城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2月 考试工作组织 一、组织领导 主 考: 王资生 副主考: 陈志华、王如刚、李晓燕 二、考试纪检及巡视 夏金海 周学高 三、保 卫:林沛峰 四、后勤保障、卫生防疫:李义峰 五、网络畅通:周宁 六、考务办公室 主 任: 殷桂明 成 员: 崔荣荣 监考人员: (略) 七、机考技术人员: 卞金洪 邵洪成 张宏 刘颖 邵俊 许小平 八、考务办公室: 体知楼四楼 九、考试值班电话:0515-88168712 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英语 盐城工学院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试时间:12月18日(周六) 考场安排表 日期场次各机房考生人数机务人员监考人员一机房二机房三机房四机房12月18日8:00-9:3060606040每机房1人,另请安排一位机务总负责人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安排10:30-12:006060604014:00-15:306060604016:00-17:3060606037 二、考试地点:北校区体知楼4楼1-4机房 三、参考人员:我校函授本科生总计877人 四、具体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工作内容负责部门联系人备注1考务继教学院殷桂明主 考:陈志华副主考:王如刚、李晓燕巡考:夏金海、周学高2机房及机务人员安排信息工程学院卞金洪网络畅通信息化办周 宁3用电保障后勤保障集团李易峰4安保安全保卫处林沛峰 附:监考工作材料 一、考点工作人员职责 一、基本要求 1.考点在考试期间应按要求配备考试所需的考试工作人员,包括考点的考试领导小组成员、主考、副主考、技术人员、监考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医护人员等。考点实行主考负责制。 2.各类工作人员应接受考前统一培训。 3.各类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考试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各考点应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试的组织领导,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附件一),及时处理并解决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三、监考人员职责(监考守则) 1.监考人员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新冠肺炎防疫工作和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2.监考人员应参加考前培训,认真学习防疫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有关考试工作的政策、法规,熟练掌握考生身份验证系统的使用等,熟悉监考业务。 3.监考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佩带监考标志,严格禁止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得传播有关考场环境等信息。 4.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不得擅离职守。 5.监考人员负责查验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件、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及身份证验证及指导考生在考试签到表上签字。 6.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考生提出的计算机操作相关问题,应及时处理。 7.监考人员应认真监督考生应试,制止考生违纪行为,不得隐瞒袒护。 8.监考人员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9.监考人员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谈笑、睡觉),严禁抄做试题、检查考生答题情况等。 10.监考人员不得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纪、舞弊。监考人员违纪的,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保卫人员职责 1.负责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2.禁止无考试证件人员、车辆进入考试区域。 3.按要求在考场周围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五、后勤、医疗人员职责 1.负责考点、考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2.负责维护、保障考点的正常用电、用水。 3.负责保障网络稳定、畅通。 4.负责考试期间患病考生应急处理。 二、考点及考场布置 一、考点布置要求 1.在考点入口处悬挂(张贴)或用电子屏显示写有“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考点”的横幅;张贴考场分布图、《考场规则》等。 2.考点内划出考试区域,并设置明显的警戒线。考试期间,严禁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3.考点内应设有明显的考场路线指示牌。 4.在考场门口醒目处张贴本考场的考场号。 二、考场布置要求 1.考场应配备不少于考试机器总数10%的计算机作备用考试机。 2.建议在考试机房置放扬声器,循环播放《考场规则》等。 3.每个考场至少配备一套考生身份验证设备,原则上一套设备单次服务不超过50位考生(包括电脑、身份证读卡器和高清摄像头);在考场入口处设置身份识别设备,建议使用站位脚印指示贴。 4.存放考生手机建议使用标记便利贴或信封,并在考场门口设立考生物品放置区。 5.考试前一天须将规定封条贴到各考场门上。 6.提前检查鼠标、键盘是否正常可用,准备好一定数量的备用鼠标及键盘。 7.保障考点的网络和供电正常。 8.确保所有考试机器不能自动休眠或睡眠。 9.考试机操作系统只允许配备系统自带输入法,不允许安装联网输入法。 三、考场规则 一、考生进入考场前须测量体温、出示手机上的健康码(绿码)、行程码、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交填写好的并已经签字的《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须佩戴口罩、出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所有考生必须通过人脸识别及身份证验证后方可进入考场。 说明: 1.一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社保卡、医保卡、驾照、军官证或士兵证不属于有效身份证件,不得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港澳台考生凭港、澳、台通行证或者护照、外籍考生凭护照参加考试的,到达考点后须配合考点工作人员验证并拍照后入场。 3.考生考试期间要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有疑问的可提前到派出所、高铁自动售票机等场所对二代身份证的有效性进行验证,避免考试时出现问题影响考试。 三、考生一律不得将纸、笔带入考场。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通讯设备、数据存储设备、智能电子设备等辅助工具及其它未经允许的物品入场,一经发现一律按作弊处理。 四、考生入场落座后即可登录考试系统,进入倒计时页面等待,并核对相关信息。考生信息以报名库为准,不得更改。 五、考试正式开始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在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六、考试过程中,如出现死机或系统错误等,应立即停止操作,举手与监考人员联系。 七、考试时间结束时,系统自动交卷。考生须看到系统提示交卷成功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有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停考一次;凡有替考行为的考生,在读期间一律取消学士学位考试报考资格。 九、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和考务人员管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和考务人员的考生将视其情节轻重依据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违纪,取消其考试成绩: 1.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2.在考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3.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4.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停考一次: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在考试过程中携带或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 3.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4.有其它作弊行为的。 三、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取消其考试成绩,并停考一次: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3.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4.有其它作弊行为的。 四、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考试成绩,并不再允许考生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及其他人员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含私自交换座位的); 2.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3.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4.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5.其它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 五、考试流程 (一)考前准备和测试 一、考点根据考点设置原则及要求,考前2周,准备好考试用计算机,调试好网络环境,并做好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考前登录考务系统http://jsxwyy.webtrn.cn,小语种考试登录https://jsxyz.webtrn.cn在左菜单找到“考试签到表”功能,进行下载打印《考试签到表》(附件二)。每个考场须准备《考场规则》、《考试签到表》、《考场记录单》(附件四)、《考试违规处理告知书》(附件五)各一份。 三、至少开考前2天,给所有考试机器安装完毕考试系统,并检查安装成功;给所有考场安装完毕考生身份验证系统,并调试可用;同时向技术服务方报备完成情况。 四、考前1天12:00后,检查网络和供电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并确认各考场的考试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确认正常后,封闭考场。 (二) 考中注意事项 1、考务和监考人员须按以下流程组织考试工作: 时 间工 作 内 容开考前40分钟1.各岗位工作人员携带相关考试材料到岗。2.检查本考场监考人员的到位情况;每个考场安排一人持引导牌引导考生入场,安排一人负责验证考生身份及人脸识别。3.系统管理员做好上机考试的准备工作,监考人员协助完成:1)启动电脑,检查机器状态及联网情况。2)启动考试系统,部分机器需更改系统时间,核对考试机考场号。3)启动身份验证系统,考前做好测试工作。4) 循环播放考场规则(见第一章第四节)和考试注意事项。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达考场,按顺序排队准备身份验证。开考前20分钟1.考场清理完毕。2.一名监考人员负责考生人脸识别及身份证验证。3.一名监考人员要求考生关闭手机并放入包内,指导考生有序入场并要求考生在《考试签到表》本人照片下方考生签名位置签名。4.指导已入场考生将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指导考生对号入座。5.提醒考生入场后立即登录考试系统,在考试系统中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进入倒计时页面等待开考。开考前5分钟监考人员宣读《考场规则》。考试开始1.考试系统进入自动计时。2.监考人员检查考试系统上显示的考生信息、准考证上的考生信息与考生本人及证件上的信息是否一致。3.做好考场秩序维护工作。开考后1.开考后15分钟,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2.开考后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开考场。考试过程中1.监考人员应维护好考场秩序,严禁使用手机,严禁使用考场内的计算机登录考试系统。2.考试期间只能回答与试题内容无关的问题。3.考生因特殊情况离场,再次入场时,须重新通过考生身份验证系统的验证。4.按照要求填写《考试签到表》、《考场记录单》、《考试违规处理告知书》。考试结束1.考试时间用完,考试系统将自动交卷。2.考生自己提交或系统自动交卷正常后才能离开考场。每场考试结束1.考生全部交卷后,将填写好、监考人员签字的《考试签到表》、《考场记录单》、《考试违规处理告知书》交至考务办公室。2.做好考场清理工作,准备下场考试。全天考试结束将监考证、笔记本电脑等材料收齐并交至考务办公室。 2、监考人员在考场内需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须将携带的物品放到指定位置,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机上交监考人员或放入包内,不得随身携带或放在考桌上,否则按作弊处理。 2.考生须对号入座,不准私自交换座位,否则按替考处理。 3.考生须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默认身份证号后6位)进行登录;核对身份及考试信息等待考试。若出现无法登录的情况,举手示意,由监考老师帮助解决。 4.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使用U盘等电子设备,考场内有监控,考生的任何动作都将记录在案。 5.若系统出现“死机”等异常现象,举手向监考老师示意,不能擅自重启计算机。 6.考生自己提交或系统自动交卷正常后才能离开考场。 (三) 考后数据上传和保管 1、考试结束后,所有学生正常提交试卷即可离开考场。当天所有考试结束后,先退出考试系统客户端,再进行关机等其他操作。 2、技术服务方完整保留学生的考试卷面数据,以随时备查。 3、考试题库及试卷严格保密。 附件一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 为维护教育考试秩序和社会稳定,按照教育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工作要求,针对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工作特点制定了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在考试领导小组领导下,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快。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损失或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2.有效控制、就地解决。坚持把突发事件控制在发生地,就地解决,避免扩展;如已扩展,也要尽可能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考点、考场及社会治安秩序混乱和失控。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性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4.以人为本、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维护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坚持安抚情绪和教育疏导为主,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对于坚持错误、不听劝阻的,要善抓时机,果断处置并要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 5.预防为主、重在建设。从法规、制度、思想、组织、设备设施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预防措施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6.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各考点要提高考试工作人员队伍的素质和实践技能,使其掌握应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本人在应急处置机制中的位置、职责以及该如何反应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 7.保守秘密、遵守纪律。在处置突发事件期间,严格执行和遵守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 二、具体实施办法 1.考试前,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应立即向考试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根据组长指示积极采取预防措施。 2.考试中,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应立即向考试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根据组长指示做好舞弊处理工作。 3.考点、考场各种偶发事件的处置: 1)考生未带“准考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未通过身份识别:严禁考生入场参加考试,做好对考生的劝说解释工作。 2)考生准考证重号:稳定重号考生的情绪,立即报告考点主考。主考安排查明重号考生的确切准考证号及考试地点,安排考生进行考试。 3)考试过程中,考生私自交换座位,按替考处理,如实记入《考场记录单》,并及时将《违规考生处理告知书》送达考生。 4)考生发生晕场、疾病的情况:不能继续考试的,允许其退场治疗。指挥和监督医疗组予以就地治疗或送至就近医院治疗。如果未到规定离场时间则实行隔离治疗,所误时间不补。 5)考场秩序遇到外来干扰:尽力排除并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如无法排除,则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6)考生未经允许退出考场又重返考场答题:应予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按违纪处理,如实记入《考场记录单》、《违规考生处理告知书》并报告考点主考。 7)自然灾害及非人为因素影响:立即逐级上报,根据上级指示处理。 8)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能保留证据的扣留违规证据,由两位监考人员在证据上写明当事人姓名、准考证号及有关情况并签字。同时在《考场记录单》、《违规考生处理告知书》上做详细记录,报考务办公室。对于不便扣留的违规证据,可由考生写出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后退还考生。 9)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的: (1)如果是进行语音通话的,立即制止,暂扣通讯工具,在《考场记录单》、《违规处理告知书》做详细记录,报告考点主考。对于影响其他考生和考试正常进行的,应当终止其考试。(2)如果是通过文字短信形式进行通讯的,暂扣通讯工具,在可能的情况下调查信息来源,在《考场记录单》、《违规处理告知书》做详细记录,报告考点主考。(3)对于不便扣留的违规证据,可由考生写出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后,退还考生。 4.影响考试的网络有害信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 考前如在互联网上发现与本次考试有关的“出售试题”、“答案”、“提供枪手”等有害信息: 保存发现的有害信息内容及网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要求协助查处。情况有新的进展应随时续报。 2) 考试过程中,如在互联网上发现与本次考试有关的“试题”、“试卷”、“答案”等有害信息: 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要求协助查处。 3) 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在各种新闻媒体上发现有关泄密、大规模舞弊等消息: 应立即核实情况;将了解核实的情况报有关领导,积极引导媒体报道导向。 三、停电、停网及机器故障应急预案 1.身份验证前数分钟或身份验证过程中突然停电、停网或身份证验证系统出现故障:应立即向北京网梯报备,由北京网梯设置考生可先入场考试,然后人工查验准考证和身份证并组织考生入场;如果开考时排除障碍,可正常组织考试,待考试结束考生交卷时再进行人脸识别和身份证验证。 2.考试过程中突然停电:由于服务器有缓存机制,考试数据不会丢失。考点应立即查明断电原因,如属考点内部断电,应迅速处理后安排考生重新开机,打开考试系统,输入身份证号后继续考试;如属大面积停电,应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尽快恢复供电,并妥善安置考生。 3.考试过程中突然停网:监考人员立即联系考点负责人尽快恢复网络,考生可继续作答,过程中不可进行关机操作。考点须尽力在本场考试结束前恢复网络。 4.考试过程中考场机器大面积发生故障:如果考试机故障的数量已超过备用机总数,可立即联系北京网梯技术负责人申请更多备用机名额。如果故障数量超过所能提供的备用机总数,考点可为此类考生在当天安排加考,并单独为此类考生做好记录备查。 5.对于大范围意外停电、停网故障,考点要克服种种困难,以最快速度解决,恢复考试。对于出现需要增加考试场次或增加备用机等情况,须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处理,并联系北京网梯人员报备。 6.北京网梯须提前做好考试系统冗余,如果考试过程中考试系统出现故障,立即进行系统切换,保证考生正常考试。 附件二 考试签到表 附件三 准考证(样本) 附件四 考场记录单 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考场记录单 考点名称考场号场次考试时间时 分— 时 分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缺考情况(缺考考生座号、姓名、准考证号)违纪舞弊情况(违纪考生座号、姓名、准考证号及违纪情况) 注意事项:为确保评卷工作的顺利进行,监考人员必须准确、如实填写表格中各项内容,以供考试技术中心做出处理决定。应考人数是实考人数与缺考人数之和,即实考人数+缺考人数=应考人数。本考场如无缺考,应在缺考人数栏内填“0”。监考人员在开考30分钟后填写上表。无论有无缺考考生,监考人员都应填写考点名称、考场号等内容。监考员签字: ____ ___、____ _____ 主考签字:___________年 月 日 附件五 违规处理告知书 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违规处理告知书 考点名称考场号场次姓名性别座号准考证号违规事实1.□;2.□;3.□;4.□;5.□;6.□;7.□;8.□;9.□;10.□;11.□;12.□;13.□;14.□。考生接受告知书情况接受告知书考生签字:备注 注:此存根至少保存到考试结束后半年。 监考员签字: ___ _ ____、_____ ____ 主考签字: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从…此…处…撕…开……………………… 违规处理告知书(考生联) 考生姓名: 你在参加20 年 月 日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中违反了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构成了违规事实,违规情况已被登记,特此告知。 主考签字: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考 生 违 规 事 实 (告知书背页内容)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3.不按考试信号要求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5.在考场或考点禁止范围内吸烟、喧哗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7.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8.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9.窃取他人答案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10.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 11.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1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1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14.其它应认定为作弊行为的。 【导语】2021年江苏盐城工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0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9:00-11月25日16:00,©无忧考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盐城工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坐落于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盐城工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四)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及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报考岗位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校院团组织副部长及以上职务;学生党支部书记;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 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1月18日9:00-11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8日9:00-11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1月18日-11月27日9:00-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11月18日9:00-11月27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1月18日9:00-11月28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还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确认符合各项报名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工作职责和任职起止年月。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1年11月29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资格复审要求 暂定于2021年12月3日9:00-17:00在盐城工学院希望大道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网上确认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供招聘单位核验: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空白未签订),身份证,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及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面试。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笔试。笔试暂定于2021年12月4日上午9:00-11:00举行。笔试内容为高校辅导员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及排名在盐城工学院网站(网址:www.ycit.cn)公布。 3.心理测试。面试前组织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心理测试主要以答题或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核项,不计入总成绩。 4.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12月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5.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6.其他。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之间的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5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导致招聘工作日程改变的,将在盐城工学院校园网主页提前公告。 四、体检、考察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2.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五、公示与聘用 1.学校将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盐城工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在各项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组织考察的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盐城工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3.聘用审批后,在6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工学院学生处和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298052(学生处)、0515-88168891(人事处) 联系人:刘老师、董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工学院纪委机关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168329 联系人:陆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盐城工学院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点击查看 岗位表.xlsx 【点击进入:2021年江苏盐城工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20人报名入口】盐城工学院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盐城工学院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盐城工学院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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